雷波县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来源:雷波县环保局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16:4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分析我县面临的形势,全面安排当前的重点任务,推进我县生态文件建设,2018年7月11日,雷波县委、县政府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了“雷波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杨腾斌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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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首先由县环保局局长吕比阿布同志宣读了《中共雷波县委办公室、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雷波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充实调整,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所有成员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困难发现反馈、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全力推进雷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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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县政府副县长姚伦祥同志通报了我县环保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并作了工作安排。指出了当前我县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还存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金沙江及县内主要河道污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规范化保护、麻咪泽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中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缺乏监管措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推进较慢、医疗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磷化工企业污染、“小散乱污”污染等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整改力度。各牵头领导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盯紧目标、找准短板,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人马”,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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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由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龙成君同志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县环委会全体成员要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当前学习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学和自己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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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吉里列布同志宣读了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警醒,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时纠正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政绩观,采取积极措施,真抓实干,及时、有效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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