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


来源:雷波县环保局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5: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州、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环保问题整改任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2018年6月11日,雷波县委、县政府在县委紫云堂召开了“雷波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大会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应德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龙成君同志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污水垃圾处理问题,全县医疗废物处置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库区网箱养殖拆除工作以及河长制工作等当前重点的环保问题一一作了通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2018年内的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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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县环保局局长吕比阿布同志宣读了《雷波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实施,将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县、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的情况,加强全县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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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县政府副县长姚伦祥同志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姚县长指出一是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首先是查清污染源头,分析污染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实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真实、准确、可靠、一致的污染源普查数据。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好普查工作运行机制及相应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普查专职人员,确保普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三是环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组织、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普查工作的责任,带头落实各项部署,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普查业务指导。四是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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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应德做了工作强调,一是认真开展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快推进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以及省、州反馈和我县自查的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相关的具体责任人,并实施好月报告制,实现问题整改到位,资料收集整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全面开展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紧迫,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任务目标、部门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普查工作,确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如期按质按量完成普查任务。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47个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县级各部门、各省州属驻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及10位县级重点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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