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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全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
朱学雷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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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凉山州政府网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17: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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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全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议在昌召开。主要目的是全面、及时掌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总结前阶段我州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切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地落实;全力推动我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副州长朱学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州务必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动自觉;以问题为导向,倒排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实行联合办公、抓好时间节点、加强信息报送;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提出,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实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真实、准确、可靠、一致的污染源普查数据。环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组织、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普查工作的责任,带头落实各项部署,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普查业务指导。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逐户排查,在今年6月15日前完成详细清查,确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对象名录;要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枯水期水质补充监测,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丰水期水质补充监测;要集中力量,全力做好普查入户调查报表制度、核算方法、软件系统培训,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入户调查各项准备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对照普查方案明确的任务,落实具体人员,实行责任分解,量化考核,确保入户调查数据准确无误,达到不漏户、不重户、不漏项,并于今年11月31前完成这项工作;要强化审核,各县(市)普查办对本行政区域内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与汇总后,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州普查办。州普查办对全州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与汇总后,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报省普查办;要强化质量责任,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体系,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体系,完善“谁提供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依法追究各类主体数据造假责任;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并做好宣传引导,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对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政策误读、曲解,以及对普查工作的不实报道、网络谣言,要第一时间发现并通过权威渠道及时澄清。 州政府副秘书长苏杰主持会议,17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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