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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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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6:5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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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8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杨腾斌在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由县投资商务局提出的关于雷波县龙头山大峡谷等景区旅游及生态农业项目开发事宜的报告 二、会议研究了由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县食药工商质量局三个专项资金报告的意见 三、会议研究了由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审核石卡拉及岩子崖水源地管护设施建设项目报告的意见 四、会议研究了由县规建局提出的关于请求批复雷波县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 五、会议研究了由县规建局提出的关于请求批复雷波县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 六、会议研究了由县规建局提出的关于开展雷波县新区建设项目前期PPP咨询工作的请示 七、会议研究了由县国土局提出的关于对锦城镇城北村、城南村,金沙镇三堰村、南塘村四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请示 (县政府办秘书股记录整理) 出席:杨腾斌、白史且、柳莫且、张贵斌、罗忠、龙成君、卢云、吴启林。 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宋跃,县政协李洛门,县人武部黄寄,县法院李少云,县检察院彭忠,县委办付友盛,县政府办胡清兰、陈浩亮,县监察局周华,县发改经信局苟晓峰,县财政局苏鲁且,县审计局卢达门,县统计局冷泉,县目督办钱大奎,县政府法制办朱安奎,县规建局乔祚明,县环保局吕比阿布,县农牧局李大春,县文广体育旅游局刘通箐,县国土局姚伦祥,县投资商务局蒋平英,县食药工商质量局苏哈者,县新区办商贤明。 工作人员:县政府秘书陈昕、薛斯强、贾伟、代洪军。
分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县长、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参会各单位。 |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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