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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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2014年6月1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王永贵在政府一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研究了由县教育局提交的关于调整2013年维改提标项目资金用于南田新区校舍建设的请示

  会议认为,根据《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省级专项提标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凉教函〔2014〕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项目资金683万元,主要用于南田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由于南田新区建设推进滞后,在近一两年内新区学校无法开工建设,如果将这一资金调整用于南田新区学校校舍建设,会造成资金闲置。

  会议议定,2013年维改提标项目资金不作调整用于南田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

  二、会议研究了由县教育局提交的关于调整2014年维改项目资金集中建设村完小的请示

  会议认为,根据《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省级资金建设项目的通知》(凉教函〔2014〕2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9万元、104万元、105万元的校舍维改资金,分别用于元宝山乡曾家湾子小学、元宝山乡王家田坝小学和大岩洞乡大岩洞村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通过实地调研,在元宝山乡曾家湾子村建200人规模的村完小,可以解决溪洛渡水电站库区移民适龄儿童入学和元宝山乡王家田坝学生入学问题。将元宝山乡曾家湾子小学和元宝山乡王家田坝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整合,既利于教学资源和教育项目资金的整合,又可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档次,符合当地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大岩洞乡大岩洞村小学较偏远,交通不便,按上级下达的计划进行修建存在资金缺口,加之当地人口分散,学生较少,可暂缓建设。

  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将元宝山乡曾家湾子小学、元宝山乡王家田坝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09万元和104万元,进行整合捆绑建设曾家湾子小学;(二)已规划在元宝山乡曾家湾子修建200人规模的村完小,原则上不作规划调整,按已规划的规模进行修建;(三)下达给大岩洞乡大岩洞村小学105万元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暂缓实施;(四)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主动与州教育局、州财政局搞好工作衔接。

  三、会议研究了由县教育局提交的关于调整2013年农村初中改造工程项目资金用于五官乡中心校校舍建设的请示

  会议认为,根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凉发改社会〔2013〕540号)文件,下达我县的673万元用于西宁中学、瓦岗九年一管制学校学生宿舍建设资金,由于西宁中学、瓦岗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宿舍功能已完全能够满足学生就学需求,鉴于全县教育布局的调整,将2013年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673万元,调至五官乡中心校使用,可以极大改善五官乡及附近乡镇学生就学条件。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将2013年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673万元调至五官乡中心校使用,由县发改经信局、县教育局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搞好工作衔接。

  四、会议研究了由县文体影视局提交的关于2014年发放彝家新生活“四件套”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认为,实施彝家新生活行动四件套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真情关怀,是切实保障和改善彝区群众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全面提升城乡现代文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州关于彝家新寨“四件套”不能挪用的相关要求,2012—2013年度下达我县的7300套指标必须全部覆盖,因其中1190套挪用发放到分类提升村,造成实际缺口1190套。

  会议议定,同意由县财政追加预算解决1190套彝家新寨“四件套”资金428.4万元,由蒋艳副县长牵头,县文体影视局、县精神文明办参与,直接与省民委对接,采取跟标方式,向中标厂家购买1190套彝家新寨“四件套”,用于解决实际缺口问题。该项资金报请县委、县人大审定审查。

  五、会议研究了由县旅游局提交的关于2014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提出“旅游兴县”战略,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目前我县正在开展马湖创建4A工作,任务艰巨,在2014年5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的安排上,必须秉承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注重厉行节约和统筹管理,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好用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2014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及经费预算报告,由县旅游局在通盘考虑、解决急需必要开支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分管副县长严格把关,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规范组织实施;(二)今年制作2个旅游宣传广告牌,旅游宣传广告牌背景要充分展现雷波优势农副土特产品,由县旅游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尽快将旅游宣传广告牌制作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六、会议研究了由县旅游局提交的关于开展乐水湖景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

  会议认为,乐水湖景区建设是我县今后“城建亮县”的亮点,在建设乐水湖景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项目上,必须与县城污水设施建设结合,必须符合实际,不能好高骛远,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

  会议议定,由蒋艳副县长牵头、周应德副县长配合,召集由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住保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参与的专题会议,对乐水湖景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研究,并按照与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相结合的原则请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制定符合实际的科学规划和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七、会议研究讨论了由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雷波县金沙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认为,雷波县金沙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由雷波县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属国有独资企业,一直以来公司机构不健全,基本处于经营停滞状态。为进一步健全投资融资平台,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健全该公司机构,以便尽快开展经营业务工作。

  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由县财政局提出的金沙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由县政府办以县政府党组的名义按程序报县委审定。(二)县委批复后,由白史且常务副县长牵头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公司职能职责,尽快将公司运行起来,用最短的时间摸清家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八、会议研究了由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推荐周琪同志担任雷波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周琪同志担任雷波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报人事部门任职。

  九、会议研究了由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解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困难的请示

  会议认为,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竣工决算评审管理的通知》(凉财外投〔2014〕50号)文件精神,原来由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县级单项送审额3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评审工作,已转由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自行负责评审及批复。造成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日趋繁重,现有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严重影响了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推进和实施,必须加以充实补充。

  会议议定:(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尽快公招、引进或考调与财政评审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所有财政投资项目原则上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评审及批复,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确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由县财政局专题报告县政府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十、会议研究了由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推荐金史举同志担任雷波县物资供应公司经理的请示

  会议认为,县物资供应公司的改制,需要公司负责人主持,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改制工作。由于原经理已达退休年龄,经十三届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不再续聘。因此,急需新聘任物资供应公司经理,推进公司的改制。

  会议议定,同意由金史举同志担任雷波县物资供应公司经理职务。

  十一、会议研究了由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清理完善2006年以来当年办理退休次年符合政策晋升工资正常但未调增工资的请示

  会议认为,我县在执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1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15号)、《关于公务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64号)、《省人事厅关于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时间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264号)等相关文件过程中,由于个别经办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彻,致使部分单位未按考核规定对退休职工进行当年年度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符合晋升条件退休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工作。经人力社保局初步清理:全县2006至201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共退休554人,按政策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人员165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事业人员111人),每月应调增6780.95元,应补金额总计277138.6元;全县2006至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后死亡6人,4人退休当年死亡,不参加次年调资,2人已经调增基本工资并纳入退休费计入抚恤金基数。为切实维护退休职工切身利益,应予以纠正和补发。同时,县级相关部门要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会议议定,同意由县财政追加预算277138.6元补发未按政策应办理退休人员的正常晋升工资,由县人力社保局进行严格审核后按规定兑现。该项资金报请县委、县人大审定审查。

  十二、会议研究了由县委政法委提交的关于授予白友坡、张鲁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会议认为,2013年7月25日下午4时许,斯古溪乡岩湾村村民白友坡、张鲁洗不顾个人安危,将马尔且、柳衣且从金沙江中成功救起,确保了他人的生命安全,深刻诠释了见义勇为的内涵,他们用平凡的生命演绎了一曲舍己救人、舍生忘死的感人篇章。

  会议议定,(一)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凉府发〔2013〕35号)文件规定,同意授予斯古溪乡岩湾村白友坡、张鲁洗为“雷波县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同时,在县见义勇为基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二)请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群众路线办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白友坡、张鲁洗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

  十三、会议研究了由县规建住保局提交的关于申请一次性回购城区道路改造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县城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是我县首次采用BT模式进行的招商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该项目经雷发改经信〔2012〕2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投资人自筹,经十三届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采取“BT”模式建设。项目于2012年11月27日,由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19.8%年回报率中标。按合同约定,政府按比例分3年回购,并保留一次性回购的权利。该项目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进场动工,于2013年5月完工。经审计,工程回购基价为1014.883208万元,审计报告建议采取一次性回购,以减少财政开支。经多次与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由政府一次性回购,时间从完工时的2013年5月计算至2014年6月底共14个月。

  会议议定,同意由县财政追加预算解决一次性回购城区道路改造BT项目工程资金1249.321229万元。该项资金报请县委、县人大审定审查。

  十四、会议研究了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提交的关于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企业所反映问题的专题报告

  会议认为,6月6日召开的全县民营经济工作座谈会,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收集整理了全县民营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民营经济已撑起了全县经济的半壁江山,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民营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高度重视,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议定,由县政府办按照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梳理出的困难和问题情况,将解决的任务分解落实给分管副县长和县级相关部门,在2个月内予以解决,并将解决落实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县政府主要领导。

  十五、会议研究了由县工业园区办提交的关于扩展工业园区管理委会职能职责的请示

  会议认为:雷波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于2008年获得批准,2011年对总体规划作了局部调整,按“一大区五片区八组团”的总体空间布局,总规划面积6.814KM2。2014年5月经凉山州政府批准同意成立雷波磷化工产业园区,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属正科级单位)管理、协调、服务园区发展事务。目前,工业园区办职能职责小,管理面窄,全县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很多困难和问题找不到具体责任单位进行解决,严重影响了工业经济的发展。为壮大雷波产业园区经济总量,打造省级工业园区,应将磷矿供应基地与磷化工企业的生产结合起来,提升园区发展能力,推进工业园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议定:(一)按照2014年5月经凉山州政府批准同意正式成立雷波磷化工产业园区的相关要求,由县工业园区办会同县编办及时协调州级相关部门,办理成立雷波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相关手续,并制定完善其职能职责;(二)将矿山企业日常事务协调、服务工作纳入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职能职责。

  十六、会议对近期紧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防汛减灾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重形势。二是把握全县工作重点,全力促成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和操盘手;要强化群众的避灾意识,做到避让在先。三是县政府已成立的五个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率领相关部门立即分赴各片区开展指导和督查防汛减灾工作,工作下沉,并将工作情况反馈给县政府主要领导。四是县政府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副县长、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并严格落实。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由柳莫且副县长负责,及时组织交通运输、运管、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大农村客运、“双超”整治的路检路查力度,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双超”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6月底前制定完善农村道路安保工程方案报县政府。二是水上交通安全方面,由罗忠副县长牵头,张贵斌副县长配合组织复建办、安监局、水务局、海事处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两库”的水运、码头、摆渡进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两个百分之百”制度,并结合库区群众通行问题,在6月26日前制定具体可行的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案,坚决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两湖”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由马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参与,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安全。三是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由罗忠副县长牵头,县国土局、工业园区办、发改经信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十条措施”。四是消防安全方面,由罗忠副县长牵头,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公共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特别是非法开采玛瑙石的行为,由柳子色副县长立即带队对前段时间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巩固前段时间所取得的工作成果。

  (三)“双过半工作。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我县已列入全州加快发展区考核对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退”的思想理念,紧紧抓住发展工作不放松。二是抓重点、破难点。项目是纲、纲张目举,一定要抓好投资拉动、抓工业提升、抓民营经济,提升服务水平,破解发展难题。由白史且常务副县长牵头,发改经信局具体负责,把项目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项目联系领导通报;由县政府办、县目督办抓好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三是切实抓好服务业发展,由白史且常务副县长牵头,召集由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确保“双过半”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大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推进工作。由张贵斌副县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在6月27日前拟定符合县情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十项扶贫工程”顺利推进。

  (五)彝家新寨建设工作。一是要领会好全州彝家新寨建设越西现场会议精神,不折不扣的执行好省州相关政策。二是由张贵斌副县长牵头,将今年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保任务的完成。三是关于极度贫困村的建设问题,结合上级要求与我县实际,拟定出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由张贵斌副县长会同杨解平常委具体抓好此项工作。

  (六)大凉山彝区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识的高度决定推进工作的力度,由蒋艳副县长牵头,刘晓玲副县长配合,召集相关部门,结合薄弱学校改造会议精神,在6月27日前制定出我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二是理清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七)新区建设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坚定工作信心。二是明确任务,想方设法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三是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各位副县长、县级相关部门要想方设法破解工作难题,确保新区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县政府办秘书股记录整理)

  出席:王永贵、白史且、蒋艳、柳子色、张贵斌、周应德、罗忠、刘晓玲、龙成君。

  列席:县人武部陈义川,县法院吉里列布,县检察院张拉机,县政府办胡清兰、邹高鹏,县目督办钱大奎,县委宣传部张雷、周忠帆,县委政法委杨忠华,县委统战部杨忠华,县信访局邓德琴,县发改经信局苟晓峰,县监察局周华,县教育局李光富,县公安局白桦林,县财政局苏鲁且,县人力社保局马阿和,县统计局卢昌华,县国土局姚伦祥,县规建住保局陆加华,县环保局杨坤龙,县交通运输局陈远林,县水务局王斌,县林业局陆永,县审计局卢达门,县文体影视局唐宏、唐双林,县旅游局刘通箐,县马管局宋平,县工业园区办邓华,县法制办朱安奎,县复建办黎瑶,雷波地税局吴琪伊勒,雷波气象局陈华彬,海湾乡白玲,雷波移动公司赵思武,雷波供电公司吴贵琼。

  工作人员:县政府秘书王明丽、陈昕、李仁鸿、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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