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雷波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环保局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17: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今年,我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61条,环境质量全面公开,项目许可信息全面公开,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认真审视2017年的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公开不够全面、不够主动、不够及时的情况。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尺度难把握。单位对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可公开。但第八条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稳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弹性,此类信息公开尺度难把握。

  三是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新《环保法》实施以前,除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中要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外,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主要是鼓励自愿的原则。因此,企业主动、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我们将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出台有关落实措施,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全面,不断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进一步突出公开难点。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严格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向社会如实公开环境信息。对重点监管对象不公开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进行查处。主动公开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在线自动监控数据。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发布工作。每半年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每月公开大气监测数据情况。

  四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策性、业务性、程序性和实效性很强,特别是环保法实施后,数量不断增长,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也在不断增加。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发布和监管等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

  五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工作整改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终绩效考核,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价方法,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评价机制。

  雷波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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