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级对雷波县转移支付补助预算的说明
2018年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预算数为84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返还性补助
2018年返还性补助预算数为1277万元,其中:
1.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预算数为1418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预算数为375万元。
3.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预算数为-1958万元。
4.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预算数为1442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8年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80070万元,其中:
1.体制补助预算数为1946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7356万元。
3.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预算数为9428万元。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数为5067万元。
5.结算补助预算数为11430万元。
6.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预算数为15万元。
7.固定数额补助预算数为10846万元。
8.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数为6889万元。
9.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045万元。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217万元。
1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数为2561万元。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70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数为3122万元,其中: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万元。
2. 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补助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
3.优抚补助资金预算数为217万元。
4.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预算数为30万元。
5.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数为400万元。
6.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预算数为11万元。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数为953万元。
8.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预算数为216万元。
9.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数为937万元。
10.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数为335万元。
雷波县财政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