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汇总,2018年雷波县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009万元,较2017年的2215万元增加794万元,增长35.8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956万元,较2017年的958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0.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8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7万元),较2017年的1257万元增加796万元,增长63.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较2017年的30万元增加796万元,增长265%。 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的原因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我县更新购置13辆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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