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措并举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来源:县纪委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6: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1)落实监管职责。制定出台《2017年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资金公开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明确扶贫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乡镇、“第一书记”等责任主体在资金管理上的职能职责,确保扶贫资金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

  (2)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管理中心职能,将扶贫工程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纳入监管范围,通过完善“三库两台账”管理办法、落实“三专”管理制度等,对资金流向实施“痕迹化”管理,做到实时监控、实时预警。今年来,已将2017年244个扶贫项目纳入实时监控,监控资金达6.5亿元。

  (3)落实资金公示。建立扶贫资金实施单位、县、乡(镇)、村四级公示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等,实施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补助标准、使用情况等“七个公开”,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已完成 290 余个项目公示。

  (4)强化监督检查。制定《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目标,建立督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实行月督查月整改月汇报制度。由县纪委牵头,不定期进行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问题督查并限期整改。目前,发现并整改问题 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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