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凉山州政府网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16:5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1日在凉山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凉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朱学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苏嘎尔布州长委托,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8月22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州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加强督查;要求州审计局切实健全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审计整改情况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水平。目前,审计回访督查结果表明,全州审计整改情况较好,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严格执行财经法纪的意识大大提高,相关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得到修订完善,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州本级财税部门2016年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州本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入16.82万元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全部解缴入库。

  2.关于违规新增财政对外借款497万元的问题。

  州财政局2017年已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归还355万元,剩余142万元在2018年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归还。

  3.关于财政借垫款项9728.07万元未清理解决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清收力度,2017年收回1304.02万元,剩余8424.05万元正在抓紧清收。

  4.关于州财政局社保专户结余结转资金2311.6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的问题。

  州财政局2017年已安排使用1841.92万元,剩余469.68万元2018年预算已作安排。

  5.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制定措施,对非本级预算单位和专户核算资金严格加强监管,要求州交投公司按项目进度申报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支出用款计划,经州财政局审核后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并由州财政评审中心定期进行重大项目监管。州地税局已制定《凉山州地方税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直属单位的拨款程序。

  6.关于个别企业未严格执行全员全额申报制度的问题。

  州地税局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对2016年补发的个人薪酬补征了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从 2017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已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二)州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基金支出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未达80%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采取措施加快基金支出,提高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已提高至83.51%。

  2.关于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制定整改措施,今后对年度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结转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次年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严格按程序审批调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3.关于预备费206万元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制定整改措施,对2016年已安排部门的预备费加强监管,对无法执行或项目执行完毕结余的资金及时收回财政,2017年已严格按预备费的使用规定安排使用预备费。

  4.关于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清理压缩不够的问题。

  州财政局已采取措施,加大州本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健全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避免脱离财政监管。

  5.关于审计延伸抽查州交通局、州国土局、州民政局、州林业局、州地方海事局、西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6个单位发现的问题。

  州财政局要求相关单位将包括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结余资金在内的所有结余资金纳入次年预算编制。上述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对不规范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 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经费支出凭据和报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州科知局已补充完善相关报销列支凭证,对未按规定列支的公务接待费已作调账处理。

  (二)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

  州科知局已采取措施,完善内控制度,确保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三)关于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州农牧局已调账处理。

  (四)关于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州农牧局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正在办理竣工决算,项目资金324.27万元将按照决算结果进行分配处理。

  (五)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州农牧局已将处置州蚕茧公司房产收入10.49万元解缴入库。

  (六)关于公务支出管理不规范240.02万元和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问题

  州地税局已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七)关于部门决算报表不准确的问题

  州地税局已调账处理。

  (八)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279.54万元的问题

  按省审计厅与省地税局统一处理要求,州地税局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99.26万元进行了清退。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拨付的问题

  州本级2016年结转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077.14万元和西昌市涉农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33.75万元已拨付完毕。

  (二)关于部分重点项目进度缓慢,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西昌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完成,和源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已完工,附属设施正在开展扫尾工作;会理县城北客运中心站工程建设项目主体装修工程已完工,信息化安装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已完工,即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会东县复烤厂易地技改项目已于2018年1月26日开工,现正在开展“三通一平”工作。

  (三)关于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3.78万元的问题

  会东县、冕宁县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停止相关违规收费,收取的款项已按规定缴库。

  (四)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问题

  会东县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木里县89项行政审批事项待新建的政务服务大厅完工投入使用后,即可进驻办理。

  (五)关于财政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西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水质检测费和健康体检费165.69万元,西昌市教科知局收取的高中住宿费、伙食团承包费244.43万元,会理县规建局收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0.55万元均已全部缴入本级财政国库。

  四、扶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力,统筹整合流于形式的问题。

  木里县重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9998.81万元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美姑县完善方案,细化统筹整合资金具体使用范围;盐源县出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指导意见;金阳县已将通村公路建设省级车购税收入补助资金8983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项目。

  2.关于扶贫资金公示公开等阳光化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昭觉、盐源、布拖、木里、喜德、越西、金阳7县已制发文件明确要求,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开,并严格责任追究。

  3.关于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贷款发放明显不足的问题。

  越西县印制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问答》读本,对全县40个乡镇208个贫困村进行全面宣传,并制定《越西县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对扶贫贷款工作进行完善。

  4.关于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甘洛县扶贫移民局通过“回头看”方式,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人员36户133人进行了清退。

  (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滞留滞拨扶贫资金5.13亿元的问题。

  盐源、木里、雷波、金阳4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所有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2.关于扶贫资金2.62亿元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木里、盐源、雷波、喜德、甘洛5县相关扶贫资金已全部收回财政,根据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整合后重新安排。

  3.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主体安排或发放扶贫资金575.92万元的问题。

  违规资金已全额收回,其中,甘洛295.87万元,越西201.94万元,喜德64.14万元,木里10.73万元,昭觉3.24万元。

  4.关于扶贫资金225.47万元违规用于单位基本经费等支出的问题。

  违规资金已全额归垫,其中,木里102.24万元,喜德67万元,普格32.14万元,盐源24.09万元。

  5.关于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32.23万元的问题。

  甘洛县已追回骗取套取资金4.85万元,对虚报冒领27.38万元所修建的易地扶贫搬迁4户住房已全数收回,并重新安排。

  6.关于产业扶持周转金简单、超标准发放的问题。

  木里县已出台《木里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实施细则》,完善了产业扶持基金借款流程,统一了发放模式。

  7.关于产业扶持周转金出借率低的问题。

  盐源、美姑、喜德3县已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产业扶持周转金出借率。

  8.关于通过个人账户管理和现金发放扶贫资金的问题。

  木里、喜德两县对通过个人账户管理发放的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退回对公账户;越西出台办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对现金发放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管理。

  (三)扶贫项目实施及效益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随意调整项目计划、改变建设地点、改变建设内容和工程进展缓慢的问题。

  普格县已按规定完善调项报批手续;木里、喜德、美姑、布拖、盐源、越西、甘洛、昭觉8县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相关项目全面完工并已组织验收完毕。

  2.关于雷波、越西两县个别扶贫项目因建设质量不达标或闲置、废弃等原因,造成预期扶贫效果无法实现的问题。

  雷波县质量不达标的公路项目已责成施工方返工;越西县闲置的羊圈通过积极引导项目所在乡村建立合作社得以利用。

  3.关于木里、越西、喜德、甘洛、盐源5县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项目验收不及时的问题。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的问题已移送州、县发改部门并得到处理,没有验收的项目已验收完毕。

  4.关于木里县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项目超概算投资未报批的问题。

  木里县政府已责成县发改经信局将问题移交县规建局处理并向州发改委报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州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去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体良好。但是,2018年1—5月,审计机关在对喜德、美姑两县和安宁河五县一市开展的2018年度扶贫审计中又发现了不少新问题,有的问题还涉嫌违纪违法,相关问题审计机关已移送纪委监委处理,具体情况州人民政府将在《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美姑、金阳两县世界银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2016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美姑县虚列的项目办公经费2万元和金阳县转拨至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925万元资金均已收回。

  (二)关于凉山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州医保局已对“金保工程信息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改进,进一步完善两个系统信息共享机制。为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大的问题,州医保局拟将西昌学院在校生居民医疗保险移交西昌市医保局办理,进一步分散风险,减少结余。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收统支,切实提高统筹层次和基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西昌农垦集团已将未开工的棚户区改造资金334.3万元退回州财政局,2016年补贴发放余额款34.67万元,已上缴州财政局,对违规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人员已取消资格,并追回全部租赁补贴资金;对元德建设集团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标中涉嫌提供虚假社保缴费证明骗取中标的问题,州发改委已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对“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挪用的项目建设资金1.274亿元已归垫,有关项目申报、审批和专项督导的管理制度已修订完善。

  (二)对泸苏路(冕宁县泸沽镇至喜德县城段)改建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进行了处罚,对项目资金的拨付流程做了改进,对超标超概的征拆费用,正按规定报批,完善相关手续。

  (三)对袁家山安居工程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州规建局已责成各参建单位及时报送工程项目资料、做好隐蔽工程摄影摄像、规范填写施工日志,并落实监理责任制,确保项目严格规范执行,满足设计要求。

  (四)对凉山州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凉山州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凉山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凉山州人防办(008)二期工程、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工程、S216线老麦沟至盐边县路面改造工程、S307线平川镇至盐源县城路面改造工程、西昌战备仓库工程等8个工程项目审计核减1247.83万元的问题。

  相关单位审计决定已执行完毕,将严格按照审计金额办理决(结)算。

  七、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州国省干线项目建设资金历年存款利息未冲减项目工程成本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按规定进行调账处理。

  (二)关于占用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和省补助资金1400.79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前期费用支出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归垫。

  (三)关于将国省干线交通建设资金2.78亿元借出用于其它交通建设项目事项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收回262.5万元,余款正在进一步清收之中。

  (四)关于将公路建设工程款26.04亿元,违规直接拨入施工单位临时账户,未拨入中标单位法人账户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完善制度,明确新开工项目在项目建设地开设留有项目经理印鉴的法人账户,并将所有工程款拨入该账户。

  (五)关于预提相关费用224.09万元,违规列入当期损益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调账处理,全额冲回。

  (六)关于收取施工单位违约金138.11万元,未按财务管理规定冲减工程建设成本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调账处理。

  (七)关于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的问题。

  州交投公司已要求各县(市)补充完善资金支付使用资料。

  以上是《关于2016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的来看,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个别问题现虽未完全整改到位,但已落实整改措施。原因是这些问题有的情况较复杂,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如:财政借垫款项问题、产业扶持周转金出借率低问题、将国省干线交通建设资金借出用于其它交通项目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州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相关县市认真研究解决,特别要求从建章立制、长效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要求州审计局及时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以及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并对被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共享机制。要求审计部门将相关审计结果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财政和被审单位主管部门通报,作为财政及主管部门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州审计局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在本地本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告本单位审计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机制。要求州审计局和被审计单位认真按照《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应改尽改,立改立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州人民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开拓创新、担当有为,切实加强全州审计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助推全州脱贫奔康、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凉山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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