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雷波县林业局对雷波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吴飞于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4: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
|
雷林〔2016〕86号 签发人:刘永秋
雷波县林业局 对雷波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吴飞于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吴飞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林木种植》(第4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对原生核桃树的改造升级
针对原生不挂果或者品质差的核桃树,下一步在产业、退耕还林等建设工作中,在有项目的情况下,我们将会对你乡的核桃树的嫁接改造升级。
二、推广种植七叶树
目前我们的“1 X”生态产业建设工作中,主要工作重心都在大力发展核桃产业。根据你乡群众需要,如果上级下达有关于七叶树的种植任务时,我们将会针对你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种植要求。
雷波县林业局
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8821183)
|
|
|
|
|
|
|
|
|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