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水务局对雷波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4: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雷水函〔201625                   签发人:毛桂林

 

 

雷波县水务局

对雷波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蔡勤、杨欲志代表:

你们提出的《溪洛米乡关于在水落村建设水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进行塘库修建、渠堰配套,实施饮水工程,提高工程效益,是我局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和职责。在水落村新建蓄水容量5万方的堰塘(蓄水在10万方及以上的才称为水库)及配套放水设施、引水沟渠,工程量大,投入资金较多,我局已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实地现场勘测,提出建设方案和设计预算,积极向省州和县政府协调或争取资金给予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你们多对我县水务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函。

 

             雷波县水务局

2016 7 15

 

  (联系人:王向阳  联系电话:882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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