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0:5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雷府办发〔2017〕7号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统一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投票

选举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省州属驻县单位:

    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中共雷波县委办公室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委办发〔2016〕75号)文件精神,经雷波县村(居)民选举指导小组研究,雷波县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日定为2017年3月18日,请各级选举指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做好相关安排部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雷波县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发

附件

雷波县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排表

阶 段

时 间

主要工作内容

准备阶段

2017年

1月25日至

2月12日

(18天)

1月25日至

2月5日(11天)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选配选举工作人员,落实村选举观察员;

2.调查研究,制定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召开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小组会议;

4.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2月6日至

2月12日(7天)

1.召开村(居)委第十届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观察员参加),部署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村(居)选举委员会并发布1号公告,报乡(镇)备案;

2.对第九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1.村(居)选委员会制定具体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培训选举骨干、观察员、村(居)选委会成员,对换届选举作具体工作安排,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完成财务审计并公示通报村(居)民。

宣传发动阶段

2017年2月13日至2月21日

(9天)

2月13日至14日(2天)

1.推选和培训村(居)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举工作安排,选民登记培训)。

2月15日至2月21日(6天)

1.召开会议,宣传换届选举工作;

2.2月15日,发布2号公告,公布选民登记日,并进行选民登记;

3.2月21日,发布3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4.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作好换届选举动员工作(标语、板报、广播等形式)。

登记提名阶段

2月22日至2月27日(5天)

2月22日至

2月27日

(5天)

1.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并发布4号公告;

2.发布5号公告,对村(居)委会职位、职数设置、填写《提名表》的方式、时间、地点进行公布;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提名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方式、要求]。

2月28日

至3月14日

(15天)

2月28日至

3月4日(5天)

1.各村(居)民小组召开会议,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候选人方式,村(居)民依据候选人条件直接提名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2.发布6号公告,公布初提候选人名单;

3.培训选举工作员(确定正式候选人的要求)。

3月5日至

3月9日(5天)

通过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发布7号公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3月10日至

3月14日(5天)

发布8号公告,公布选举日期、地点。

投票选举阶段

3月15日至

3月18日(4天)

3月15日至

3月17日(4天)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如何布置选举会场,选举工作人员职责培训)。

1.以村(居)委为单位按选民人数印制选票;

2.进一步明确村(居)选举工作人员职责,制作工作人员标识牌,拟定选举主持词;

3.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投票站;

4.投立选举监督员。

3月18日

投票选举、公开唱计票,发布9号公告,公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健全组织阶段

3月24日至4月2日(10天)

3月24日至

3月28日(5天)

1.上届村(居)委会向新一届村(居)委会移交手续;

2.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并发布10、11、12号公告,对推选结果进行公布。

3月29日至

4月2日(5天)

1.健全村(居)委下属组织;

2.完善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

验收总结阶段

4月3日至

4月8日(6天)

4月3日至

4月8日(6天)

1.检查村(居)委会选举阶段文书资料;

2.考评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履职情况及民意反馈;

3.总结、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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