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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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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0:5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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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府办发〔2017〕7号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统一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投票
选举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省州属驻县单位:
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和《中共雷波县委办公室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委办发〔2016〕75号)文件精神,经雷波县村(居)民选举指导小组研究,雷波县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日定为2017年3月18日,请各级选举指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做好相关安排部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雷波县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发 |
附件 雷波县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排表
阶 段 |
时 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准备阶段 2017年 1月25日至 2月12日 (18天) |
1月25日至 2月5日(11天) |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选配选举工作人员,落实村选举观察员; 2.调查研究,制定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召开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小组会议; 4.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
2月6日至 2月12日(7天) |
1.召开村(居)委第十届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观察员参加),部署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村(居)选举委员会并发布1号公告,报乡(镇)备案; 2.对第九届村(居)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
1.村(居)选委员会制定具体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培训选举骨干、观察员、村(居)选委会成员,对换届选举作具体工作安排,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3.完成财务审计并公示通报村(居)民。 |
宣传发动阶段 2017年2月13日至2月21日 (9天) |
2月13日至14日(2天) |
1.推选和培训村(居)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举工作安排,选民登记培训)。 |
2月15日至2月21日(6天) |
1.召开会议,宣传换届选举工作; 2.2月15日,发布2号公告,公布选民登记日,并进行选民登记; 3.2月21日,发布3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4.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作好换届选举动员工作(标语、板报、广播等形式)。 |
登记提名阶段 2月22日至2月27日(5天) |
2月22日至 2月27日 (5天) |
1.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并发布4号公告; 2.发布5号公告,对村(居)委会职位、职数设置、填写《提名表》的方式、时间、地点进行公布;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提名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方式、要求]。 |
2月28日 至3月14日 (15天) |
2月28日至 3月4日(5天) |
1.各村(居)民小组召开会议,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候选人方式,村(居)民依据候选人条件直接提名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2.发布6号公告,公布初提候选人名单; 3.培训选举工作员(确定正式候选人的要求)。 |
3月5日至 3月9日(5天) |
通过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发布7号公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
3月10日至 3月14日(5天) |
发布8号公告,公布选举日期、地点。 |
投票选举阶段 3月15日至 3月18日(4天) |
3月15日至 3月17日(4天) |
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如何布置选举会场,选举工作人员职责培训)。 |
1.以村(居)委为单位按选民人数印制选票; 2.进一步明确村(居)选举工作人员职责,制作工作人员标识牌,拟定选举主持词; 3.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投票站; 4.投立选举监督员。 |
3月18日 |
投票选举、公开唱计票,发布9号公告,公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
健全组织阶段 3月24日至4月2日(10天) |
3月24日至 3月28日(5天) |
1.上届村(居)委会向新一届村(居)委会移交手续; 2.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并发布10、11、12号公告,对推选结果进行公布。 |
3月29日至 4月2日(5天) |
1.健全村(居)委下属组织; 2.完善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 |
验收总结阶段 4月3日至 4月8日(6天) |
4月3日至 4月8日(6天) |
1.检查村(居)委会选举阶段文书资料; 2.考评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履职情况及民意反馈; 3.总结、评比、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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