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县公共机构名单和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2月07日 15:4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雷府办发〔2017〕8号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全县公共机构名单和做好公共机构

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省州属驻县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国管节能〔2016346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全面掌握能耗量的公共机构能耗情况,保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科学性,现将报送全县公共机构名单和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全县公共机构名单工作

(一)公共机构范围:在雷波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省州属驻县单位)。

(二)报送要求: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名单由县卫计局统一报送;全县所有学校名单由县教科局统一报送;全县所有派出所及公安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由县公安局统一报送;其余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三)报送内容:详见附件1

二、关于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一)报送内容:请收集整理本部门集中办公区2015年和2016年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并填写统计表(详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能耗情况由县卫计局统一报送;全县所有学校能耗情况由县教科局统一报送;全县所有派出所及公安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能耗情况由县公安局统一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区能耗情况的报送;其余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能耗情况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请各乡(镇)、各部门将公共机构名单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表于119日下午1530分前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纸质文档必须加盖公章后报送;请各单位统计人员加雷波县公共机构管理群(群号:534445701),并将公共机构名单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表电子文档传至雷波县公共机构管理群;联系人:张延龙,联系电话:885763818989245338

特此通知。

附件:1. 公共机构名单

      2.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表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 17日

附件1

公共机构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简称

统计员

统计员电话

1

1.1

1.2

1.3

填报说明:有下属单位的部门在序号列用1;1.1;1.2依次标识处理(例如:1、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1.1、接待服务中心;1.2、州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附件2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单位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机构类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能人数

能耗总量(吨标准煤)

水消费量(立方米)

煤炭消费量(吨)

天然气消费量(立方米

汽油消费量(升)

柴油消费量(升)

热力消费量(吉焦)

其他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备注

说明:1.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请在序号列用1;1.1;1.2依次标识出来(例如:1、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1.1、接待服务中心;1.2、州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机构类型请填写机关、教育类事业单位、卫生类事业单位、科技类事业单位、文化类事业单位、体育类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本地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5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及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请在备注栏标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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