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清兰等十一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0:5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雷府发〔2012〕22号


雷波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清兰等十一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雷波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胡清兰同志为雷波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刘通箐同志为县旅游局局长;
  邹高鹏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明伟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施文忠同志为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蒋平英同志为县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彭超同志为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主任(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闵柱诰同志为县房产管理所所长(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免去:
  邹高鹏同志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商吕格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苏政清同志县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白史者同志县文体局副局长职务;
  刘通箐同志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安民警违法违纪举报信箱:Mailto:lbgajbxx@163.com

雷波县人民政府主办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雷波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维护与管理 网站标识码 : 5134370001

联系电话:0834-8822487 E-mail:lb_xzf@lsz.gov.gn 川公网安备 51343702000102号 蜀ICP备09004621号

网站地图 郑重申明 内容纠错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