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河长制工作通过州级验收考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来源:雷波新闻网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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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12日,州河长制工作验收考核组对雷波县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考核。此次验收考核采取召开汇报会、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验收考核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莫红乡、马湖乡等地的河长制工作,通过看、听、询问、检查内业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雷波县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雷波县委常委罗德超、县水务局局长付友盛陪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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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县总河长办主任陈日博汇报了我县河长制工作及“重拳治水”工作情况。验收考核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县河长制工作,并指出河长制工作亮点:一是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强,同中央、省、州保持了高度统一;二是对河长制工作认识到位,高度重视,不是停留在嘴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上;三是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河长履职到位,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到位;四是宣传培训特色鲜明;五是河长制工作落实落地质量高,全面完成了“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对“目标、任务、问题、责任”四张清单落实到位;六是全面、全覆盖的完成了“河长制公示牌”的设立;七是河湖管理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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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河长制下阶段工作,验收考核组领导要求:一是痛下决心彻底拆除网箱养殖;二是进一步抓好污水、垃圾和其他污染源的管控工作;三是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基础工作,完善机关台账,加强痕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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