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拆除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库区雷波段非法养殖网箱的通告
2018年04月24日 县政府办公室
雷波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拆除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库区雷波段非法养殖网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护长江流域饮用水源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及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全面拆除我县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雷波库区非法网箱,现通告如下: 一、从2018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鱼饲料进入我县溪洛渡和向家坝库区。 二、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库区雷波段境内的所有非法网箱养殖户必须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全部网箱、围栏和围网等各种渔业设施设备无条件自行拆除。 三、从2018年6月1日起,全面依法强制拆除我县溪洛渡和向家坝库区内所有非法养殖网箱及各种渔业设施设备,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四、依法强制拆除养殖网箱过程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予以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监督和举报电话:0834—8823803 雷波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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